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主管及其進修情形
本公司經111年5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劉育廷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
劉育廷經理通過中華民國律師高考,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條件。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提出公司治理相關建議予董事會或總經理參考執行、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協助董事持續進修及遵循法令、協助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其他依公司章程及契約所定之事項等等。
職稱: 公司治理主管 姓名:劉育廷 就任日期:111年5月24日
111年度截至12月31日止,進修情形如下:
►誠信經營落實及其執行情形
►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落實及其執行情形
為建立綠茵生技良好之重大資訊處理及公開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確保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並防制內線交易情事之發生,本公司於111年2月董事會通過「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後,已於公司內部網站EIP公告並予經理人及受僱人周知。
⇒防範內線交易程序之落實暨執行情形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111年訂定「風險管理政策」,並於111年8月10日經董事會通過,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依據最新內部稽核之發展及準則要求,監測潛在風險並實行預防措施,以強化風險管理;針對各項風險擬定風險管理政策,涵蓋管理目標、組織架構、權責歸屬及風險管理程序等機制並落實執行,將因業務活動所產生的各項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
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承諾以積極並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整合並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策略、營運、財務及危害性等潛在的風險,為所有的利害關係人提供適當的風險管理,落實評估風險事件發生的頻率及對公司營運衝撃的嚴重度,並採取對應的風險管理策略。本公司的風險管理包括「營運風險」、「投資風險」、「信用風險」、「危害風險」、「社會風險」及「法律風險」等之管理。
組織架構
本公司於111年將各風險管理單位整合為「風險管理小組」,並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風險管理小組總召集人,各業務單位定期進行風險因子鑑別與風險控管,以促進風險管理組織之指揮調度、自我評估及執行等更有效率。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前年度風險評估情形與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本公司積極推動落實風險管理機制,有關營運重大政策、投資案等重大議案皆經適當權責部門評估分析,並依內外部的風險事件中定期審查評估風險控管的有效性,風險管理小組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
111年主要運作情形如下:111年9月30日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小組執行之業務,包括評估風險、範圍風險環境及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與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於111年5月30日對15位主管完成2小時之危機演練布達,並於111年6月7日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完成「董監事應如何督導企業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進修後,復於111年8月2日對公司風險管理小組成員完成內轉訓之教育訓練,告知本公司重要風險以及防範及應變相關措施,以強化本公司作業風險文化意識及認知。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為強化產業領導地位並維護得之不易的先進技術成果,本公司擬定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的智慧財產策略,建立一套藉由智慧財產權來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模式,不僅保護公司營運自由,另一方面亦可強化競爭優勢,並可援引用來幫助企業獲利。
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於111年09月30日向董事會進行報告。
本公司自110年起積極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110年陸續完成系統化的商標與專利之智權管理系統。
•111年智慧財產權施行相關管理辦法程序完善智慧財產相關制度。
•111年將完成「機密管理系統」與「著作權管理系統」。
•針對智權相關單位每年安排智慧財產教育訓練,以強化本公司智慧財產保護意識及認知。
目前取得智財清單與成果如下:
本公司經111年5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劉育廷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
劉育廷經理通過中華民國律師高考,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條件。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提出公司治理相關建議予董事會或總經理參考執行、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協助董事持續進修及遵循法令、協助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其他依公司章程及契約所定之事項等等。
職稱: 公司治理主管 姓名:劉育廷 就任日期:111年5月24日
111年度截至12月31日止,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 |
---|---|---|---|---|
111.06.07~111.06.07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董監事應如何督導企業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 | 3 | 21 |
111.06.08~111.06.08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商務合約管理與稽核實務 | 6 | |
111.06.21~111.06.2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班-台北班 | 12 |
►誠信經營落實及其執行情形
- 本公司除訂有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與行為指南,作為集團組織誠信經營遵循之政策外,亦積極推動提倡企業誠信、正直核心價值,防範貪腐事件發生。該標準明訂組織應當實施旨在防範,發現並應對賄賂行為的一系列舉措,並提供相關指導,最重要的是,該標準展現了組織對實施適當流程以提高意識和遵守反賄賂法律的承諾。
-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指定總經理室為專責單位,依循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公司每年定期推行全公司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含:誠信政策內容導讀、重點摘要、實際範例說明。
- 公司111年度教育訓練情形:公司111年07月21日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教育訓練課程「公司治理-誠信廉潔宣導」,全體集團同仁均參與,進行1小時教育宣導,並於訓練後全體同仁均已簽署誠信廉潔承諾書,簽署人次128人(100%)。並此承諾書往後亦將於集團員工新任時簽署。
- 本公司倡導誠信經營,鼓勵同仁、供應商與客戶勇於對於不道德行為舉發,公司承諾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檢舉人並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亦得匿名檢舉,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2.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 公司內、外部人員對於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檢舉信箱:report@greenyn.com.tw
- 公司對於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
►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落實及其執行情形
為建立綠茵生技良好之重大資訊處理及公開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漏,確保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並防制內線交易情事之發生,本公司於111年2月董事會通過「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後,已於公司內部網站EIP公告並予經理人及受僱人周知。
⇒防範內線交易程序之落實暨執行情形
-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3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 本公司於每年宣導禁止內線交易之課程中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本公司於每年年底前通知董事次年董事會預計開會日期,以及各季財務報告前之封閉期間,避免董事誤觸規範。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111年訂定「風險管理政策」,並於111年8月10日經董事會通過,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依據最新內部稽核之發展及準則要求,監測潛在風險並實行預防措施,以強化風險管理;針對各項風險擬定風險管理政策,涵蓋管理目標、組織架構、權責歸屬及風險管理程序等機制並落實執行,將因業務活動所產生的各項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
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承諾以積極並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整合並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策略、營運、財務及危害性等潛在的風險,為所有的利害關係人提供適當的風險管理,落實評估風險事件發生的頻率及對公司營運衝撃的嚴重度,並採取對應的風險管理策略。本公司的風險管理包括「營運風險」、「投資風險」、「信用風險」、「危害風險」、「社會風險」及「法律風險」等之管理。
組織架構
本公司於111年將各風險管理單位整合為「風險管理小組」,並由公司治理主管擔任風險管理小組總召集人,各業務單位定期進行風險因子鑑別與風險控管,以促進風險管理組織之指揮調度、自我評估及執行等更有效率。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前年度風險評估情形與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本公司積極推動落實風險管理機制,有關營運重大政策、投資案等重大議案皆經適當權責部門評估分析,並依內外部的風險事件中定期審查評估風險控管的有效性,風險管理小組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
111年主要運作情形如下:111年9月30日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風險管理小組執行之業務,包括評估風險、範圍風險環境及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與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於111年5月30日對15位主管完成2小時之危機演練布達,並於111年6月7日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完成「董監事應如何督導企業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進修後,復於111年8月2日對公司風險管理小組成員完成內轉訓之教育訓練,告知本公司重要風險以及防範及應變相關措施,以強化本公司作業風險文化意識及認知。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為強化產業領導地位並維護得之不易的先進技術成果,本公司擬定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的智慧財產策略,建立一套藉由智慧財產權來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模式,不僅保護公司營運自由,另一方面亦可強化競爭優勢,並可援引用來幫助企業獲利。
- 專利保護措施
本公司的智財管理策略主要包括專利版圖佈署戰略、專利申請版圖擴建等,透過內部討論審查機制、諮詢外部事務所資源建議、宣導教育及人才培訓等執行層面的落實,保護公司研發成果及技術領先地位。本公司為建構堅實的智慧財產權體系,開發系統化的專利智權管理制度,以數位科技有效控管及維護專利,掌握成本並每年度依據市場動態評估是否繼續維護。
- 商標保護措施
本集團經過20多年的努力,商標佈局漸臻完整,不但涉及各類產品,且遍及全球主要國家/地區。本公司會定期檢視已註冊商標之使用情形,以評估繼續維護的必要性;並密切關注與配合公司未來規劃發展,提前進行新商標註冊申請佈局。
- 營業秘密保護
營業秘密攸關公司技術領先、製造卓越、客戶信賴等競爭優勢,不僅是著眼於特定智慧資產的保護。為全面有效地管理營業秘密創新,本公司預計於111年完成「機密管理系統」之建立,記錄並整合運用具有公司競爭優勢的營業秘密。如果本公司無法取得或維持特定的技術或智財的授權或未能防止本公司的智慧財產權被侵害,且因此發生相關侵權訴訟時,可能:導致本公司無法製造特定產品、銷售特定服務,或使用特定技術;減弱本公司對因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而獲益的競爭對手的競爭力,因此將減少公司產生營收之機會。對此本公司已採取相關措施以儘量減少因智慧財產權的主張與訴訟而導致股東權益的可能損失。這些措施包括:
(1)對於公司的技術及業務即時取得防禦性及/或具備攻擊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2)於員工工作聘僱契約規定,員工有保守個人經辦業務及公司業務機密之義務,且不得洩露或使用前雇主所有之營業秘密。
(3)員工任職或離職後,均不得洩漏任何業務機密,否則公司除有權處分外,並具有法律追溯及賠償公司損失之權利。
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於111年09月30日向董事會進行報告。
本公司自110年起積極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110年陸續完成系統化的商標與專利之智權管理系統。
•111年智慧財產權施行相關管理辦法程序完善智慧財產相關制度。
•111年將完成「機密管理系統」與「著作權管理系統」。
•針對智權相關單位每年安排智慧財產教育訓練,以強化本公司智慧財產保護意識及認知。
目前取得智財清單與成果如下:
- 專利:截至111年08月底,公司於全球專利申請總數已累積97件,於全球專利取得總數已累積69件,並於111年取得4件的台灣專利,同時亦取得1件國外專利。
- 商標:截至111年08月底,公司於全球商標註冊總數為214件,其中台灣商標註冊總數為99件
- 營業秘密:本公司訂有「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除對外要求客戶及廠商等相關人員簽屬「保密契約」,對內要求員工簽署「員工保密契約」外,並於員工離職時會再告知提醒相關保密契約之規定,111年推行「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後,並對於公司之文件分級及閱覽權重新檢視並分級劃分,以落實保障公司之智慧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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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務:陳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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